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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作者:法律资料网 时间:2024-06-30 21:25:25  浏览:9753   来源:法律资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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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天津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材[2007] 699号



各区、县建委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局,有关集团,各开发单位:
为加强我市绿色建筑试点示范工程的管理,规范其申报、检查、验收等工作,充分发挥绿色、节能建筑示范效应,推动我市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可持续发展,我委制定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点击下载)



二○○七年六月二十六日


《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试点工程组织申报、检查监督和验收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绿色、节能建筑示范效应,推动我市建设领域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建设事业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公共建筑和住宅建筑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绿色建筑是指在建筑的全寿命周期内,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节能、节地、节水、节材)、保护环境和减少污染,为人们提供健康、适用和高效的使用空间,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建筑。
第四条 天津市建委负责绿色建筑试点工程年度实施计划的制定、项目监督检查、竣工验收以及绿色建筑示范工程称号的授予等组织管理工作。 各区、县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试点工程的组织实施。
第五条 在试点工程的实施中,通过规划、设计、施工、材料应用、运行管理、工程实践和经验总结等,推广先进适用成套绿色、节能技术与产品,促进建筑节能产业进步,推动建筑节能工作的发展。
第六条 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本着自愿与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由市建委组织专家评审确定。
第七条 试点工程应重点推广应用下列成套绿色、节能技术和产品:
(一)新型节能建筑体系。包括墙体、保温隔热屋面、节能门窗、遮阳等节能技术与产品;
(二)供热采暖系统调控与热计量和空调制冷节能技术与产品;
(三)太阳能,地源、污水源等热泵技术,风能和沼气等可再生能源;
(四)雨水收集和再生水综合利用;
(五)绿色建材和室内空气质量控制;
(六)垃圾分类收集,利废产品循环利用;
(七)建筑绿色照明及智能化节能技术与产品;
(八)其它技术成熟、效果显著的绿色、节能技术和管理技术。
第八条 申报试点工程的项目应符合城市建设基建程序及规定,按照建筑节能标准进行设计或建设,有可靠的资金来源,开发企业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资质,并具备下列一项或多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50378-2006)和建设部《绿色建筑技术导则》(建科[2005]199号)等国家和地方有关技术标准和相关政策;
(二)在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节能、节材、节水、节地、减少环境污染与智能化系统建设等方面效果显著;
(三)规划与建筑设计、环境设计和智能化系统设计等体现绿色建筑特色,采用适合于绿色建筑的技术、工艺与产品,运营管理水平较高;当拟选用的绿色、节能技术与产品没有国家(或行业)标准可依据时,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检测报告,并经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审定。
第九条 申报试点工程项目分类:
(一)绿色建筑综合试点项目;
(二)建筑节能专项试点项目;
(三)可再生能源应用专项试点项目;
(四)低能耗、超低能耗专项试点项目;
(五)智能建筑专项试点项目。
第十条 申报试点工程的单位可单独申报专项项目,也可直接申报综合项目,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项目申报书;
(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含绿色、节能及能源规划篇);
(三)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和绿色、节能专项设计方案;
(四)工程立项批件、开发企业资质等证照复印件。
第十一条 绿色建筑试点项目申报与审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一)申请试点工程的单位按照本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要求将有关材料报各区、县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二)各区、县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对项目申报材料的初审,并将初审意见报市建委;
(三)市建委每年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一次审查,通过审查的项目列入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计划。
(四)由市建委与项目承担单位签署任务合同书,每个项目给予一定的建筑节能专项基金补助,用于项目方案咨询、论证及关键技术研发等方面。
第十二条 列入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计划的项目,承担单位应向所在区、县及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建委按部位进度情况提交阶段实施报告。
第十三条 由市建委或其委托的各区、县及各经济功能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试点项目的阶段性监督检查工作。
第十四条 试点工程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不少于一个采暖(制冷)期且其节能性能经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后,由承担单位提出验收申请,由市建委组织专家进行验收。
第十五条 申请绿色、节能等专项验收时,承担单位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二)试点工程实施综合报告(包括绿色、节能设计、新技术应用、施工建设、运行管理、节能效果、经济效益分析等内容);
(三)检测机构出具的包括建筑物与采暖(制冷)系统的节能性能检测报告。
第十六条 通过验收的项目,由市建委统一颁发天津市绿色建筑(含建筑节能专项等)示范工程证书和标牌,并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取消其试点工程资格,并予以公布:
(一)实施后达不到绿色、节能建筑设计标准的项目;
(二)工程竣工后两年内未申请绿色、节能等专项验收,且未获得市建委批准延期实施的项目;
(三)列入计划后一年内未组织实施的项目。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天津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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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的通知

劳动人事部


劳动人事部关于颁发《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的通知

1985年4月11日,劳动人事部

现将《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的通知发给你们,请即照此试行。试行中有什么问题、意见和建议,望及时函告我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

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章程(试行)

一、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加强锅炉压力容器监督检验工作,完善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体制,促进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健康发展,更好地服务于“四化”建设,特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劳动部门领导的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以下简称检验所)。
第三条 检验所是从事锅炉压力容器检验工作的,为安全生产服务的公益事业单位,是安全监察工作体制的一部分。
检验所经省级劳动部门资格认可和授权以后,其检验工作具有监督检验的性质。
第四条 检验所应根据实际需要建立,由当地劳动部门向省级劳动部门提出,省级劳动部门根据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确认其建所的必要性后,再报当地政府批准,以解决建所的必要条件。
第五条 检验所受上级及同级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机构(以下简称监察机构)的业务指导。同时受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检测研究中心在检验工作方面的技术指导和组织协调。

二、任务和职责
第六条 检验所的主要任务是:对在用的锅炉压力容器实行定期检验,对锅炉压力容器制造厂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验;对锅炉压力容器的安装、修理、改造等的质量实施监督检验;劳动部门授权或委托的其它任务。
省级劳动部门根据当地劳动部门提出的意见,并根据本章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对上述各项任务实行部分或全部授权。
第七条 检验所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和有关规程规则、标准等进行检验。监督检验是指在制造、安装、修理、改造等单位自检合格,做好待检准备的基础上,实行质量的监督验证。
第八条 检验所对锅炉压力容器进行检验后,必须出具检验报告。检验所对检验报告的正确性负责。各部门对检验所的检验报告应承认其有效性。对检验所的检验结论和处理意见有异议时,可提请上一级监察机构仲裁。
第九条 检验所和检验人员必须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的政策和法令。检验人员要实事求是,坚持原则,廉洁奉公,平等待人。

三、条件和资格
第十条 检验所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所长要有一定的政策水平和组织领导能力,并熟悉业务。一般应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技术水平。
(2)要有一定数量的合格的检验人员和与开展检验业务相适应的各类专业人员。
(3)具备与其任务相适应的检测手段、设施和必要的交通工具等。
(4)要有以技术责任制为中心的规章制度。
第十一条 检验所的资格认可和检验人员的资格考核,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条例实施细则》及有关规定办理。

四、管 理
第十二条 各级劳动部门要加强对检验所的领导,按干部条件和本章程要求配备好主要领导干部。实行所长负责制,加强技术培训,提高检验队伍素质;掌握检验所业务方向;审批发展规划;督促检查检验所的工作;在服从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给予检验所人力、财力、物力的自主权,不要安置不适当的人员,不要平调检验所的财物。
第十三条 检验所的经费实行全额管理或差额管理等形式。检验所要认真执行财务规定,遵守财经纪律。
第十四条 检验所的各项收入主要应用于职工工资、奖金、检验补贴、保护用品、办公费用、职工福利、保险、培训以及添置必要的设备、车辆等业务支出和事业发展需要。

五、收 费
第十五条 检验所在进行检验业务时,应收取一定的费用,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收费标准,暂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有关部门商定的收费标准办理。标准未列入的项目,由有关方面协商解决。

六、附 则
第十六条 检验人员有显著成绩的应给予表彰和奖励。对有玩忽职守、违法乱纪等行为的,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停止或撤销其检验资格,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七条 省级劳动部门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可以制订具体管理办法。
第十八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劳动人事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局。
第十九条 本章程自一九八五年五月一日起试行。


关于公布2002年上半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及品种名单的通知

国家药监局


关于公布2002年上半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及品种名单的通知


国药监市[2002]30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遏制药品广告市场的混乱局面,规范药品广告发布行为,2002年,各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加大了对药品广告发布行为的检查力度。2002年1月至7月,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全国共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91份,通报批评1281份,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1372份。

2002年上半年,累计被各省(区、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次数在10次以上的广告主有: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6个,其他违法发布广告行为16次;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个,其他违法发布广告行为11次;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违法发布广告行为14次;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1个,其他违法发布广告行为15次;青海金诃藏药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被撤销药品广告批准文号3个,其他违法发布广告行为23次(详见附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对上述广告主发布的药品广告进行重点监督检查,一经发现违法行为,要按照新修订的《药品管理法》予以严肃处理,并及时移送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罚。


附件:2002年上半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及品种名单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二○○二年九月二日


附件:

2002年上半年违法发布药品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及品种名单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被撤销药品广告审批文号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黔药广审(文)第2001050027号
贵阳晚报
2002.3.22
擅自篡改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渝药广审(文)第2001120510号
重庆晨报
2002.2.4/2.9/2.19
擅自篡改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浙药广审(文)第2002030108号
今日早报
2002.4.25/4.26
擅自篡改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火美人牌减肥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皖药广审(文)第2002030048号
新安晚报
2002.6.4
擅自篡改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火美人牌减肥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皖药广审(视)第2002030048号
安徽电视台、合肥电视台
2002年5、6月
擅自篡改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陕药广审(文)第2002030132号
陕西电视台
2002.5.15
擅自篡改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审批、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违法发布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街头小报
2002年1月
使用已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景德镇电视台
2002年1月
未经审批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街头小报、电视
2002年3、4月
未经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今日早报
2002.4.25/4.27
未经审批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强效胃肠复康液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舟山电台
2002年3、4月
使用过期批准文号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合肥晚报
2002.4.25/4.26
使用已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安徽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生活早报
2002.4.26
使用已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河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兴安电视报
2002.1
未经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鹿胎青春宝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兴安电视报
2002.1
未经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散发小报
2002.5.31
未经审批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生命之星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海南日报、南国都市报
2002.4.23以来
使用已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成都晚报
2002.6.7
未经审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CDTV-4
2002.5.25
未经审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成都晚报
2002.6.7
未经审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细胞助长美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兰州晨报、黄河之声经济电台
2002.5.21
未经审批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冷血灭菌胶囊
吉林省四平市塔山制药厂
周末商情第61期
未经审批
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被撤销药品广告审批文号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京药广审(文)第2001080570号
北京晚报
2002.2.22
擅自篡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减肥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苏药广审(文)第2001040117号
南京电视台文体频道、十八频道
2002.4.20、4.22
擅自篡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减肥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闽药广审(文)第2002030038号
海峡都市报
2002.4.5
擅自篡改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审批、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违法发布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北京晚报
2002.2.15/2.22/3.1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福建电视台5套
2002.4.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海口电视2台
2002.3.8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贵州都市报
2002.4.4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贵州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乌兰浩特晚报
2002.1
未经审批
内蒙古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江苏商报
2002.4.20/4.25
未经审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减肥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现代快报
2002.6.11
未经审批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减肥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伪造广告批准文件
江苏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减肥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九江电视台
2002.4.13
未经审批
江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金肝清毒再生胶囊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成都日报
2002.5.23
未经审批
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神经平衡片
北京生命之星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临江药厂
兰州晨报
2002.5.14、5.16/5.17/5.28/6.25/6.27
使用过期文号
甘肃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未经审批、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违法发布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海南日报
2002.3.6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重庆电视台
2002年2月以来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半岛晨报
2002.4.3/4.5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半岛晨报
2002.4.13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新文化报
2002.6.14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吉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泉州晚报、海峡导报、福建电视台
2002.4.4/4.2/4.5、2002.6.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生活日报
2002.5.30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城市早报
2002.6.11
伪造广告批准文件
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信息时报
2002.6.19
伪造广告批准文号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华商报
2002.5.14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陕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福建电视台5套
2002.4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福州晚报
2002.3.29/4.3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武汉晚报、武汉晨报
2002.4.22/4.19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盐酸西布曲明胶囊(澳曲轻)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印刷品
2002.3.
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被撤销药品广告审批文号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广告批准文号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林君清牌大败毒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鲁药广审(文)第2002030127号
济南时报
2002.5月
擅自篡改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未经审批、禁止在大众媒介发布广告等违法发布情况

药品名称
广告主名称
刊播媒介名称
刊播时间
违法原因
查处部门

普乐安片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伪造文件
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来牌安神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北京晚报
2002.5.16
擅自篡改
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来牌安神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辽沈晚报
2002.4.18
未经审批
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来牌安神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新晚报
2002.4.10
使用过期广告批准文号
黑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来牌安神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济南时报
使用撤销广告批准文号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今来牌安神胶囊
长春今来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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